仲裁申请结尾怎么写 仲裁申请结尾写什么内容
劳动仲裁申请书在书写的时候由三个部分组成。开头部分,写清楚申请仲裁的人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中间的正文部分写清楚申请仲裁的内容、理由和事实。结尾部分写清楚仲裁申请书要交送的部门、申请人的签名、日期及附录内容。
申请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仲裁申请书
2、合同正本或副本(提交副本的应出示合同正本)
3、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4、身份证明
(1)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其他组织提供该组织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
5、授权委托书
6、证据材料
7、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则需提交如下资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证据保全申请书;
(2)书面指示本委向哪一具体法院转送;
(3)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8、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仲裁法》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