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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公告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仲裁公告期是多久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1

  劳动仲裁的公告期限是30天,正常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公告的,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没有办法给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的,仲裁机构才会公告送达。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劳动仲裁公告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仲裁公告期是多久

  司法实践中,申请劳动仲裁的大多都是劳动者,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后,不可能无缘无故的下落不明,而仲裁机构也不能随便用公告方式送达仲裁文书。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公告送达,也应该在案卷当中记录清楚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五十一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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