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0级伤残赔付多少钱 工伤10级伤残赔付多少钱
对于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改为按照本人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补助金额;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补助金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相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必要,鉴定期限可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的1年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