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保险法 >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07

  1、财产损失保险

  为有形财产保险,是保障有形财产本身以及有关利益.

  2、责任保险

  无形财产保险的一种,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造成的名字损赔偿责任的险种。

  3、信用保证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的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 财产保险的分类标准

  财产保险费的构成

  商业财产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费的数额与保险金额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例。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越多。

  财产保险投保后的注意事项

  1、妥善保存各种保险凭证,并向单位或家人告知。投保要尽快将保险单复印一份交单位有关人员或家人保存,同时,保险单、保费发票及各种保险凭证。

  2、保户有义务保护好保险财产安全。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投保后,保护对自身财产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按时续交保费。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4、保险对象变化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便于保险公司及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因保险对象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拒赔。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