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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醉驾录口供要注意什么 驾驶人醉驾要做几次笔录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8-11

  无论是罪犯还是证人,都应当注重事实,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录口供的程序,应该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项,违法行为人是谁,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还是证人,都必须实事求是。当然,很多人在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时,会不自觉的避重就轻、趋利避害,但不要诬告陷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要坚持公平正义。

驾驶人醉驾录口供要注意什么 驾驶人醉驾要做几次笔录

  驾驶人醉驾要做几次笔录

 一般来说,酒后驾驶需要记录几次。在查明事实之前,没有法律要求,次数也没有限制。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是为犯罪嫌疑人制作的讯问笔录,为了保证供述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至少应当讯问三次。

  醉驾的社会危害有哪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表明,酒后驾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是不争的事实,不仅对当事人造成直接伤害,还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影响。

  1、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对双方当事人造成直接伤害的。

  酒驾造成的事故一般都比较严重。一旦发生死亡或受伤,首先伤害的是双方的驾驶员和乘客,轻者有血有肉,重者会造成终身残疾,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身体上的残疾容易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打击,给人留下终身的遗憾和永久的痛苦。

  2、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会给财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一旦伤者终身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甚至丧失生命。

  一方面,他们的家人应该治疗他们的受伤,另一方面,他们应该照顾受伤的人。因此,交通事故对伤者家属造成的伤害不言而喻。

  3、酒后驾车引发的事故也会给社会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第七十三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别。

  第二百零三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以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第三十八条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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