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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2

  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二、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三、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四、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分割房产时可能遇到的问题:

  1、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

  父母在婚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了子女夫妻双方的名下,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2、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

  这种情况要看父母当时把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什么。并且这种意思表示一定是要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如果属于赠与性质,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

  3、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父母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并且还用公证加强了此行为的法律效力。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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