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怎么划分 假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09
假离婚后买房不属于共同财产,此时应当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不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如果是没离婚之前的房子,没有公证,那么只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如果是写的双方的名字,就按上述处理。但是如果写的单方的名字,就要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贷款时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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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现象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中暗藏的法律风险也是不可小觑的。法律上并不承认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1、如果证件不是经过主管机关下发,而是你们自己去办的假证件,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讲你们根本没有离婚,那么该财产系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买房并没有影响。
2、而如果两人协商去民政局办理,通过假离婚证办理贷款是一种骗贷行为,银行发现后有可能撤销合同并且两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婚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夫妻之间本应相互忠诚、相互爱慕,依法纳税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我们仅仅为了逃避国家税收而拿婚姻或夫妻感情当儿戏,那么,一定程度上不仅为道德所不容,而且有悖情理,势必会亵渎婚姻,亵渎《民法典》,与真离婚的本意背道而驰,为后人留下笑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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