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怎么办 跳过冷静期快速离婚的办法


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登记离婚,一般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的主要流程包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并进行立案;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做出判决。
协议离婚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