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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手续能不能异地办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06

  离婚可以异地办理,但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协议离婚。此外,如果是内地居民与中国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那应当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可以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或者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离婚手续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手续能不能异地办理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收费标准:工本费0元;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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