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民商法 > 财务会计知识 > 孤儿院领养条件有什么

孤儿院领养条件有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2-25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收养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进行领养:(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孤儿院领养条件有什么

  领养证如何办理

  1、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手续;

  2、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

  3、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

  4、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的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