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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09

  死缓是对罪行足够死刑者,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与2年的缓期。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判死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适用于哪些人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即被判处死缓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被判死刑后多久会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什么时候会执行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一般会在一周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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