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指哪些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权利
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有:1、有权制止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行为;2、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履行物业服务合同;3、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4、经业主大会的允许,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物业服务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物业和业主发生了纠纷法院会怎么处理
1、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