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提前多少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应当提前多久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08
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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