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屋流程有哪些 法院拍卖房屋的流程
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如下: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评估房屋的价值;3、委托拍卖公司对房产进行拍卖;4、拍卖完成后,由法院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若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的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6、二次拍卖失败的再次降价拍卖,最多只能进行三次拍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法院拍卖房屋要通知房主吗
根据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房产拍卖之前需要先通知房屋房主的,估价的时候房屋主人对估价机构可以作出选择。只有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委托评估公司出具报告,然后才可以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法拍房过户需要的手续
法拍房的过户流程比普通房屋更加复杂一点,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
3、竞授人身份证明;
4、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原产权证书,人民法院在办案中未能收回原产权证的,需以法院名义发报公告作废;
6、若所拍卖的房地产是行政划拔、减免地价的,则需提交用地补充协议和付清地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