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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一般什么时候给 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7

  中介费会在中介公司签完居间合同的时候收取,因为中介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促成了这一笔交易,就有权收取中介费。不过,为保证买方的利益,一般在签完合同时付一半中介费,过户当天再付另一半中介费。如果为了保险起见,可以选择等中介把房产证、土地证等各项权证拿到手再交付中介费。

成都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一般什么时候给 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有哪些

  1、咨询收费。

  包括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其中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咨询费又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0-1000元;技术难度大、复杂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以上标准只是指导性价格,即没有强制性,国家鼓励号召按照或参考这个价格来收费,但是超过或低于这个价格也是可以的。所以,上述咨询收费的标准基本上是没有太大实质意义的,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和房屋中介协商确定。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

  该项费用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

  该项费用指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普通老百姓所谓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义。房屋中介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中介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因此可以有一些调整。

  (2)房屋买卖中介费。一般按照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有的中介按房屋成交总额的2%收取,有的按照1.5%收取,有的则是按1%收取。对于不同的收费标准,各中介的解释是自己店里的规定。在目前房价高居不下的情况下,按不同标准收取的金额差别很大。以一套交易价格为80万的房子为例,按2%和1%收取中介费,差价高达8000元。如果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

  1、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3、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合同明确约定;

  4、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5、《通知》中也注明收费标准可以下浮,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即:二手房中介费为成交总额的2%,少数特别复杂的可上浮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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