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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怎么处理 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怎么处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1-09

  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选择在收到征收补偿方案或决定后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他们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15天内提起诉讼,并附上正式投诉和支持证据。投诉和有关证据必须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交。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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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一)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包括合法财产的评估价值和约定的装修装修补偿金额(或考核确定的补偿金额)。

  (二)拆房补偿差额,从合法财产评估价值中减去财产交换所得财产的评估价值,加上约定的装修装修补偿金额或者评估确定的补偿金额。

  拆房除了金钱补偿,还有另一种补偿方式,就是产权交换。交换补偿包括将您搬迁到指定的安置区,在那里以不同的折扣价格提供相应大小和规模的房屋。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如何进行起诉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搬迁案件既存在行政诉讼形式,也存在民事诉讼形式。当受影响的一方不同意赔偿协议时,他们主要诉诸行政诉讼,俗称“公民起诉官员”。另一方面,如果受影响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购房部门往往会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而言,行政诉讼应优先,但不排除民事诉讼。这是因为民事诉讼为赔偿相关问题提供了更全面的方法,而行政诉讼则提供了有利于一方的举证责任的优势。

  此外,补偿协议本质上是以合同形式表现出的行政决定。因此,从一开始就将协议争议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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