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什么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可采取交通管制的情形有这些:1、遇有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地震灾害、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2、遇到恶劣气象条件,如遇有冰雹、暴雨、大雪、大雾能见度低等恶劣气象条件;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车辆迫尾、车辆相撞致使多人伤亡等重大交通事故。
交通管制措施有哪些?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控制现场制高点;
(四)控制区域性交通管制;
(五)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盘查嫌疑人员;
(六)禁止集会等活动;
(七)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聚集的人群立即解散;
(八)对不听警告和命令、拒不离开现场的人依法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等必要的非杀伤性警械强行驱散;
(九)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十)对现场的嫌疑人员及其所携带物品,可以进行搜查、检查,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
违反交通管制怎么处罚?
1、如果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