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是怎样的 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有那些
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可能不会受理这几类鉴定申请:无法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没有足够的数据或资料支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结果不明确或无法得出结论、无法确定医疗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涉及法律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一、患者或其家属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二、医院或相关机构进行初步调查,并初步评估医疗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初步调查包括对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了解事故的相关情况。
三、患者或其家属与医院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和程序。协商过程中可以就鉴定的目的、内容、程序和时间等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四、专家组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专家组一般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术背景。
五、医院或相关机构根据鉴定报告,对医疗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存在医疗事故,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医院或相关机构也需要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中,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一、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原因分析。
报告应详细记录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医务人员和患者、事故的经过以及原因分析。
二、医疗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包括患者病情的变化、治疗结果、患者生活质量等。
报告需要详细描述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包括患者病情的变化、治疗结果以及患者生活质量等方面。
三、医疗事故中涉及的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医疗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分析。
报告应对涉及的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医疗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分析,以确定事故发生的相关因素。
四、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包括责任人、责任比例等。
报告应根据调查结果和鉴定分析,明确指出事故的责任人以及各自的责任比例。
五、防范措施和建议,包括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完善医疗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议。
报告应针对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建议。这些措施和建议可能包括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完善医疗管理制度等方面,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这些信息对于了解事故的情况、评估后果和责任、制定改进措施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