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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3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主要讲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比如:劳动者负伤不能继续需工作、劳动者在参加完培训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因一些特殊变故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实行的等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标准即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找法网提醒,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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