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如何去理赔 工伤鉴定成功后该怎么样去理赔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工伤认定成功后的理赔流程,我们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最后我们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后理赔是怎样进行的
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不同的几点,有以下两点:
(1)、如果用人单位是有缴纳员工的工伤保险,我们就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我们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的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员工的工伤保险,就会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待遇。我们在申请了工伤鉴定之后,并确定了工伤鉴定伤残的等级,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鉴定工伤之后怎么赔偿
(1)、第一点就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要按照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的70%来发放。后期经过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要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从相关法律规定中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