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 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
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合同可能会面临终止的境地。合同终止是指由于合同关系成立后产生的某些法律情况而取消合同中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订立的方式
1、要约要约是表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内容具体确定;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表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承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2)承诺的方式: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合同解除后还能追究违约责任吗
对于因违约而解除的合同,解除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另有约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会影响合同中关于结算和清理的条款的效力。
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