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能否单方解除旅游合同 旅游者能否单方解除旅游合同
旅游者可以单方解除旅游合同。根据旅游合同条款,你可以采取相应的步骤解除合同;你可以向他们解释你的情况和原因,并尽量达成解决方案,可能是全额或部分退款,或者改签其他行程等;在合同签订前未提供重要信息、不履行合同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等情况下,你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游客退团支付违约金
1、出发日或行程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款的100%。
2、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款的50%。
3、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款的30%。
4、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余款的20%。
5、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款的10%。
旅游合同人违约情形
1、旅游者违反旅行社的安排与指挥。
2、旅行社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3、旅行社违反保证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行社应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
5、旅游者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