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承租方指的是哪一方 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承租方指的是何人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05
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承租方指的是租赁财产,并且向对方支付租金的一方。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双方是属于租赁合同关系。
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如果租赁合同未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作出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给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
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
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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