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不见了会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不见了到底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由败诉人承担。建议承租人出示其他的证据,这样也能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房屋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即该类合同的成立不以具备特定形式、履行特定手续为必要。因为要式与否,主要涉及认定合同是否成立,是在合同成立阶段考虑的问题,而不是合同效力的问题。当然,如果合同还不成立的,也不会产生生效的问题。由此可见,租赁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对租赁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并不起直接的影响。因此,仍然可以认为租赁为不要式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
属于,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
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