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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服务业主需要给物业费吗 已经按照约定服务业物业费要给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9

  《民法典》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服务业主是必须要支付物业费,而且也不得以未接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服务而拒绝支付物业费,这种行为是会承担起违约的责任,从而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物业服务人就是专门服务于业主的人,对于此人只要按约定服务了业主,那么业主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物业费用,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拒绝。

民法典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服务业主需要给物业费吗 已经按照约定服务业物业费要给吗

  物业服务太差、我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所以一般情况下物业费是必须得交的。如果业主认为有物业服务存在问题,应该与物业管理公司好好协商解决,必要时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好比所有业主的管家,在保障业主居住环境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果有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确会给业主带来很多困扰。不过这种情况业主不应该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消极抵抗。试想如果大家都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运营经费不足,那么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很难维持,这将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与此同时这会加深业主与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双方在小区内和谐共处。

  业主若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满意,应通过正常途径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解决,也可就存在的服务问题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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