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收水电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物业代收水电是什么纠纷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9
物业代收水电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为业主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但是不包括代收水电费这一项。水电费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直接收取的,不能由任何部门进行代为收取,业主只需要缴纳给相关的部门即可。如果物业要求代收其实是属于不合理行为的。如果由代收行为产生纠纷的,一般属于民事纠纷。
物业停业主水电是否合理
物业停业主水电是不合理得,物业不能擅自停业主的水电。相关法律规定了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催交物业费。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因为拖欠物业费就停水电的行为也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如果是业主拖欠了水电费,那也应该由国家电力公司或水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正常的停水电,物业公司没有资格给业主停水电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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