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规定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北京高度重视小产权房的清理整治,针对新增的小产权房项目要求各区县坚决严厉打击,依法查处。也始终坚决清理整治小产权房,对新增小产权房“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拆除违法建设。
小产权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小产权房政策《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小产权房政策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政策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小产权房举报机制
北京市国土局表示,将选择若干起顶风违法继续实施建设和销售、情节恶劣的小产权房案件,由市国土局直接予以查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重大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挂牌督办。
同时,北京市国土局将设定12336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新建、续建、销售小产权房行为的举报监督,并将核实后的各区县小产权房情况名单在网上公开曝光。
此外,住建部门将负责组织拆除小产权房项目售楼处,查封施工工地;对销售小产权房的房屋中介机构及开发商依法从严查处;对未取得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文件,擅自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测绘单位进行查处。
规划、工商、城管、水务等部门将加强联动,及时对涉及小产权房的有关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产权房专项清理整治方案》第四条 坚决查处打击。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旗帜鲜明地坚决叫停和依法查处“小产权房”问题。要立足于抓苗头、抓源头,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管控,强化执法巡查,从源头上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堵住“小产权房”开发建设的源头,对借新农村建设、合村并镇、旧村改造等名义即将开建“小产权房”要及时予以制止,对违法占地建设“小产权房”要予以拆除复耕,坚决维护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