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经济法 > 房屋买卖 > 业主收房验房注意事项 业主收房验房注意事项

业主收房验房注意事项 业主收房验房注意事项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14

  有些房屋在尚未开工之前就已经取得了政府签署的全部验收合格文件。我们并不打算对政府评头论足,只是提醒业主在收房时不能仅仅依赖于某些文件,最好亲自到现场进行检验。因为我国目前仍处于很大程度上依靠自身努力解决问题的阶段。在现场检验房屋时,业主有权要求查阅房屋施工图文件,因为业主有权了解房屋的真实状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业主收房验房注意事项 业主收房验房注意事项

  拒绝合同外费用

  只要业主付清了全部房款,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不能额外收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否则,开发商将构成违约,业主有权拒绝接受附加条件的交房行为,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如果在购房合同签订时,业主和开发商还签署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临时业主公约》,并承诺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则业主还需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收房过程中怎样维权

  房屋质量问题可分为质量瑕疵(通病)和结构性安全两类。对于质量瑕疵问题,业主应立即要求开发商按照保修办法进行整改;对于存在结构性安全问题或无法满足日常生活配套的情况,业主有权拒收。

  如果以上两类问题导致业主无法入住或造成其他损害,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赔偿。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业主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并进行调解协商。基层房地产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作为调解第三方,帮助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了书面仲裁协议,业主还可以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