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浙0381诉前调确65号
申请人: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
法定代表人:胡继红,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灿江,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钟昌友,男,1995年9月2日出生,住浙江省平阳县。
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钟昌友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于2022年1月12日经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