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浙0282诉前调确107号
申请人:徐浓娣,女,1958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慈溪市。。
申请人:黄彩芬,女,1955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慈溪市。。
本院于2022年2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徐浓娣与申请人黄彩芬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2年1月28日经特邀调解员施剑阳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申请人黄彩芬尚欠申请人徐浓娣借款本金14000元,款分期支付,于2022年2月起于每月月底前支付200元直至付清为止;
二、若申请人黄彩芬按期如数履行,则申请人徐浓娣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若申请人黄彩芬未按期如数履行,则申请人徐浓娣有权自申请人黄彩芬逾期履行之日起就14000元中的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