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拘 留 决 定 书
(2022)湘1024司惩9号
被拘留人:黄乐,男,1989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塘村镇曲龙村砠下组4号,身份证号码为43102419********。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林华、周亚玲与被执行人黄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黄乐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三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