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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和身份保障权是指什么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哪些权益受到保障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19

  公务员的职务和身份保障权主要是指其职务和身份受到法律保护,不会随意被变动。这种保障权确保了公务员的职务和身份的稳定,即使在法定情况下被免职,也不会影响其公务员身份。这种保障权利为公务员提供了一定的职业保障,有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使其更加安心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职务和身份保障权是指什么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哪些权益受到保障

  公务员的劳动报酬权

  公务员的薪资基于付出、职责和绩效进行分配,以货币形式确保他们及家人的生活稳定。薪资包含基本工资、奖励性工资和津贴。公平的工资制度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国家还提供保险福利,确保公务员在生病、受伤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得到保障。这些福利补贴公务员的部分额外开支,对他们的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

  公务员在工作中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权益受损。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并鼓励他们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公务员法》赋予了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权利。通过行使这项权利,公务员可以有效地监督其他公务员的行为,维护行政机构的纯洁性。在申诉和控告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事实、遵守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提出,最终接受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公务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核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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