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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哪些关系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哪些关系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01-11

  主合同和从属合同是从属关系。从属合同最大的特征是其从属性,也就是从合同不能单独存在,而且要以主合同成立和生效为条件。如果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主合同移转,从属合同亦不可独立存在。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相关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哪些关系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哪些关系

  主从合同从属性的特征

  1、合同成立从属性。主合同的成立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要件,从合同的成立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准。

  2、合同效力从属性。从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关系。主合同如果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从合同也会随之失效,但是,它是从合同单方面地对主要合同发生效力。从合同的成立和效果被否认的情况下,对主合同的效力总体上保持不变。

  3、合同转让从属性。从合同的转移必须符合主要的合同。主合同的权利可以转移,但是附属合同的权利不能脱离主合同而独立存在,必须随着主合同的权利而转移。

  4、合同消灭从属性。从合同除了由于自己的原因而终止之外,在通常的情况下,主合同由于某种原因而终止,所以从合同也会随之终止。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具体情况如果主合同终止,担保合同在同一时间终止。担保人不再对担保人负责。这就意味着,这份担保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担保合同未约定解除,则担保合同也一并终止,则担保人应负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一种单独的合同,若主合同尚未完全偿还,且有尚未履行的债务(包括解除后所需偿还的),则该担保合同仍有其存在的必要,并不因主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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